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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幺儿《我做后爸》小说介绍
丽华幺儿《我做后爸》_我做后爸

丽华幺儿《我做后爸》

伍兴华

小说主角: 丽华 幺儿 小黄 利华 伍兴华 李白 欣欣 汪伦 老伍 林子方

相关标签: 玄幻 奇幻 玄幻奇幻 现实 感动 文学 婚后 离婚 再婚 女孩

最后更新:2023/9/22 22:39:46

最新章节:丽华幺儿《我做后爸》最新章节 46.宝贝,爸爸一直想着你 2023-09-22

小说简介:【【第四届全国现实主义网络文学征文大赛】参赛作品】一个男人离婚后,再婚,一般都会做一个或者多个非亲生孩子的父亲——后爸。我也是后爸,一个不满五岁女孩的后爸,那年,我四十五岁。茫茫人海中,我们能够相遇,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一种因缘。

内容摘要:1.丽华,你太宠爱幺儿了“丽华,你太宠爱幺儿了。”开篇第二句就这样写,无论何时你都会不高兴,但我要说出来,今天更要首先这样说,为了孩子,也因我再也不能在你们的身边。丽华,打我们认识起,在你的眼里心头全是幺儿,而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女儿。你很疼爱她,我很理解,因为她降临后你就做起了全职mǔ亲,放弃了很多很多。我们刚确定感情时,送了你二本书《特别狠心特别爱》,二位伟大的犹太mǔ亲所著的畅销书。但爱应放在心里,而不是宠爱。不,我本想用溺爱做题眼的,我想这个字眼会惹你生气。最近看到你偶尔在翻阅那本书,我很欣慰。在我们仨的世界里,幺儿永远是娇贵的公主,动则颐指气使,不行就二哭二闹,常常你都得依从她。如果她要月亮,你二定不会给她天上的星星。二天,九点过,我买回豆浆、油条和葱花炸饼,幺儿还在睡,你斜躺在沙发上,搭着条被子半寐,时而睨二眼肥皂剧。“你女儿才吃这个!”你的不满从头淋到脚,浇灭了我快步冲上七楼的劲头,二下子蔫了。真是费力不讨好,热脸贴上冷屁股。家里还有旺仔牛奶,旺旺雪饼和面包,我以为品种够丰富的。幺儿即使有兴致,也是吃得很少、很挑,包子的皮,jī蛋的清。丽华,我女儿这么大的时候,不要说宠爱,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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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幺儿《我做后爸》书评精选
薛之谦
题材不错可是后面写崩了,斗1很吃设定强压等级邪魂师什么的都拉跨这个时候杀戮之都还没破所以邪魂师没有在大陆上牛逼轰轰而且武魂殿也会屠灭邪魂师团伙
雨夜纷纷
还可以,还可以,还可以吧!
救世主
写的非常好
⁡时崎狂三李信:
你笑我光信刮痧,我笑你暗信守不住家
移动受害者
这本书怎么说呢?十分的直接,总之很像是没削弱之前的李信。
又一个无脑文
你咋不别小舞给干掉啊 比外附魂骨好
彬677582后宫小说
看见女的就走不动路了,没有任何理由!莫名其妙
用户854056802691Who is the heroine?女主角是谁呀?
知道女主角的跟我说一下,我还不清楚
C武魂名字不咋地
还是叫一念神魔好听些
常自在.本命李信,甚是感动
作为一个本命李信玩家,别的不敢奢望,唯独希望作者笔下的李信千万别刮痧啊,一定要写出李信应有的霸气啊[emot=default,55/]
因为王者技能数少,帮作者想了几个技能,以供参考。(具体第几魂技就不确定了)
光信:迅烈之华(李信向指定方向快速斩出四道剑气,剑气命中敌人后会吸收其部分魂力反馈给李信)(参考cf终极猎手大招四连斩)
剑心通明:一段时间内,光信和手中之剑心意相通,不受痛觉和控制魂技影响(蓝银草缠绕这类技能除外)。光剑会吸收李信收到的伤害(有上限),李信可以随时将光剑吸收的伤害配合其他魂技打回去。
神魔炼体:变成一念神魔的对应形态,强化自身所有魂技和李信自身的属性,释放时即可获得净化效果。修练到最高境界可以与按形态融合。
光翼连斩:三道大范围裂地剑气,附带高额伤害,击退能力,和格挡飞行物效果(如打落唐三暗器,戴沐白白虎流星雨等,但不能挡住比自己强太多的人的技能)
极光领域:光明化,免控免物理伤,领域内清楚除自己外所有人的增益效果,领域内可蓄力使用强力的极光斩(两下秒人的那种)

暗信:暗魔血咒:李信吟诵咒语快速恢复一部分魂力和体力,吟诵完毕后,激发李信的凶性,加快攻速和提高伤害。
残暴撕裂:李信挥剑十字斩(可近可远,远程就是十字斩剑气向远处攻击),这招可以撕破对方的防御和领域,如果打在对方身上就会造成无法愈合的流血伤口。
幽明守护:防御类魂技,李信会暗影化,期间无视大部分伤害,同时可以使用其他技能。
神魔炼体:变身为一念神魔暗信形态,强化属性和所有魂技,修炼最高境界可以与光形态融合
永夜之域:提高自身属性,疯狂限制对方移动,夺取对方的五感,影响对方心智,蚕食其他领域的力量。
༺༒༻
此剑当斩,群魔兽首。此剑当判,诸神谢罪。去哪里寻找救赎此界的力量。去哪里寻找重造此剑的力量。天地无心,日月重光。天开剑光,流血滂滂。如有一味绝境,非历十方生死。雷电聚散一念通天,神魔无惧。击破宿命的无常。看看像我这样的凡人,都怎么诛灭神魔。此,天命也。想面对黑夜一样,面对死亡。百炼之志,当我问鼎。天生吾族,岂可轻弃。如果害怕,就跑吧。光明,始于先驱者。我早就无路可退了。光明神已陨落,现在由光明引领我。照彻苦难的世间。越是没有武器,越要变得强大。无数次在人世的焦土上,期望太阳。我也曾在人世的焦土上,幻想太阳。我与我剑,斩黄泉。我心如冰,剑如霜。我,就是太阳!我,就是黑夜!
一群糟蹋人的烂白菜多出降智
本来挺好个剧情,突然来个二比开场,比如购买东西,真特么无语,还有,这邪魂师真牛,主角随随便便就能碰见,碰见就算了,还是封号斗罗,居然没被发现,简直我勒个擦,随随便便出去就能碰见2.3个邪魂师,那大陆邪魂师统一不得几百几千呢
 何  为  最  强如有一味绝境,非历十方生死(一念神魔)
这里是黑暗与光明鏖战千年的地方,上古的神明为此陨落,其余诸神将神陨之罪视为极大的罪恶,因此赐给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升起的太阳和永远都不结束的黑暗。
信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人类的族群,马上这里也要被黑暗中的妖魔吞噬。他们最后一次向神的祈祷也没有得到回应,显而易见,神已经放弃了这个世界。
信痛恨这些神明的无情,于是选择拿起自己的长剑,杀尽一切黑暗,保护最后的人类领土。他在与黑暗的搏杀中,自己也几乎要堕为妖魔,但内心跳动着始终属于人的心脏。
这天,诸神发现这片被放弃的土地上,居然诞生了一位新的神。他们欲迎接他去往神的光明地界,但这位新神拒绝了,他选择用崭新的光明力量,破开笼罩千百年之久的黑夜……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太阳,那么他就会成为太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太阳,那么就让自己成为黑夜,
帝皇·铠甲你说这个是谁的背景故事?
少年自长安来,是个没有家的人。虽然长安一度是他的家。 
少年不喜欢长城,这里孤独的令人发狂。虽然他自己是看起来孤僻的不能再孤僻了,可那份少年特有的骄傲和锐气,在来路五花八门的新兵中依然显得特立独行。 
但老兵们故意对此视而不见,提着酒壶凑到他身边: 
“听说,你自愿从长安来守长城?是犯了什么过失吗?” 
“与你们无关。” 
“谁知道呢?好比前不久有个家伙,主动要求来守长城,像你一样厉害。于是我们可怜的上任长官力排众议,对他委以重任。没两天长城的防线就接连被冲击。大家都怀疑他,因为他反常的总要在夜间巡逻,唯独上任长官信任他的忠诚。” 
少年专注打磨着佩剑,似乎无动于衷。 
“他逃跑了,上任长官的尸体在次日被发现。据说他现在还徘徊在长城外。” 
老兵的表情就像在跟新人讲可怕的鬼怪故事。但让他失望的少年依然以无动于衷的眼神检查着新磨的剑锋。 
“正好。” 
“正好?”老兵不解的凑过来。 
“试试剑锋。”少年不动声色挪挪身体,以一根头发吹向剑锋,立时断成两截。 
这场谈话发生后不久,大批马贼发起突袭。只要攻下一两个关隘,再进入城镇劫掠一番,便不愁过冬的粮食和布匹了。卫所看到狼烟,立即整队出发。可唯有少年望向远方,露出奇怪的神情。 
“别发楞,小子,长官盯着你呢!”老兵碰了碰他的手肘。可惜来不及了,全身甲胄的长官苏烈大步走到他面前,但并没有露出生气的样子。 
“可有什么疑惑?” 
“请问将军,那边是哪里?为何没有狼烟?” 
少年抬手指向远方。地平线上隐隐约约可见城池的影子,与长城互为呼应。这个问题很奇怪,因为每个长城的守兵都知道答案。那里是都护府的方向。 
苏烈的眉头紧皱又松开,恍然大悟。 
“长城遇袭,以狼烟报都护府,加以驰援。都护府遇袭,以狼烟报长城,加以驰援。我们只探到小股马贼骚扰,可以轻松解决,便忽视了都护府……” 
少年接着说:“调虎离山之计而已。敌人真正想拿下的是都护府。恐怕……”他指着都护府说:“前面几个哨口已落入敌人之手,暂时掐断了卫所与都护府的联络。
即便是暂时的中断,能多拖延一刻,拿下都护府的可能也会变大!” 
果如少年所言,守卫军赶往都护府时,那里正经历着激烈的战斗。可意外的是,敌人似乎并没有占到任何先机。固守的人们看到援军加入,发出欢呼。 
苏烈高举拳头,发出冲锋的号令。守卫军如潮水般涌上。 
少年于战斗中敏锐的寻找着机会。他一心要夺取头功,这是他在长城忍受孤独的唯一指望。甫一交手便印证了他的判断,那些人都是披着马贼名号的军人,既训练有素又果敢残忍。要制服他们便擒贼先擒王。他冷静观察着贼人的动向,寻找神秘的指挥者。可一个绯红的身影挡在前面,鲜明如烈火般,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人,制服上的徽章又显示了守卫军的身份。 
四周空气弥漫着莫名的静谧,连杀戮声都暗淡下去了。 
“长城的……叛徒吗?正好。” 
少年提剑袭了上去。两人沉默交手数个回合,少年逮住破绽,大喝着要一剑致胜。 
那人却侧身反手将他推开,猛然间少年感受到死神擦肩而过的恐惧,寒冷的刃锋切开空气,几乎撕裂他的喉咙。“叛徒”救了他! 
“想活命的话,紧跟着我。”凛冽的声音……女人? 
他再度提剑而上时,瞬间局势变成了以二对一。敌首也无心恋战,如影似魅的身影翻下高墙,随部下退却。 
“那是什么人?所以他指挥了袭击?” 
“不然呢?真以为姐是叛徒吗?” 
“就这么点人马,也敢觊觎都护府?”少年深觉那人的疯狂。都护府的城墙纵不及长城高远,经历几代经营,也是牢固非常的。 
“可怜的人。没有故乡的人。”绯红的身影说。“没有领土的……王。” 
少年胸口如遭雷击,想发问却极力压抑在自己的喉咙内。他不应该问太多。他又何尝不是失去家,失去故乡的人。只听得随着渐去的步伐,遥遥传来女子哼唱的歌谣: 
“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走北芒。” 
守卫军大获全胜,首功本应当归于那绯红甲胄的女子,她提前向都护府预警,才没有使得敌人的诡计得逞。然而她只是默默回到守城队伍中,少年反而因看破敌人动向的智略,被提拔为一个小队队长。 
“长官,你还在怀疑她吗?”少年得到如愿以偿的军功,但内心似乎没有什么喜悦的滋味。 
“不,我信任她呀。”苏烈轻松的说。“一起守过长城的,都是战友。这样对她更好罢了。” 
少年不知道这个“好”是指什么意思。不过大家都很信任她。否则没有高高在上的官职,怎会一预警就令都护府的士兵们动员起来呢。 
“敌人首领很了解都护府,却不惜以卵击石,令人费解。” 
“听说过吗?都护府是建立在旧日古老城池废墟之上的。” 
“叫做逐流城,又名兰陵城。” 
长官犹豫了一下。“俘虏里有种传言,金庭王故意将曾经是废墟,如今属于都护府的城指给令他嫉妒的宗室作为领地。他无论如何卖命,如何立下功劳,只要不能夺回都护府,就永远是不会有领土的王,不会有家的人。可是……虽然值得同情,”苏烈说:“我们又怎么可能让他如愿以偿呢?长城耸立,我们活着。长城倒下,我们死去。而都护府,亦是长城的前哨和臂膀。” 
原来如此,少年惊讶极了,却很快低下头掩饰自己的情绪。原来快乐各有各的不同,孤独总是相似的。 
夜晚的篝火燃起来,温暖又明亮。一个关隘接着一个关隘,如同火龙的脊梁撑起大地。人们仿佛已忘却白日的伤痛,尽情享受着当下片刻的宁静。 
少年远离人群,爬上角楼的屋顶,着迷般眺望着这片为之冲杀搏命的土地,号角和欢呼仍历历在目,灼热又炽诚。长城之畔的土地宽广到直连天际,仿佛连星空也能拥抱入怀。少年想起祖父从父亲手里接过自己高高举起时的欣喜,不由得默默念起那萦绕耳边的话语: 
“吾家吾国,吾土吾民。” 
这是拥有家的感觉。这是拥有故乡的感觉。我的余生中,能够再度拥有它们吗? 
“可怜的人。没有故乡的人。……没有领土的……王。” 
那是在说谁?是苦心策划了想要夺取都护府控制权的突袭,却黯然离去的敌首,还是说自己? 
“王非王,侯非侯,千乘万骑走北芒。” 
忽然间灼烧的痛苦包围了他,神秘的印记炙烤着皮肤,痛及骨髓。混合了记忆与梦境的折磨中,两条路在眼前蔓延开来。一条路金光灿灿,却通往无尽的深渊。一条路崎岖坎坷,却通往……长安。 
长安,真正的家,真正的故乡。 
这里是长城,自己终究只是外来的异乡人。 
少年仿佛看到方士妖艳的面孔出现在眼前。他的凤眼微微眯起,以优雅的姿态弯下腰,盯着痛苦不堪的自己,那可怕的话语萦绕耳边。 
“你失去了长安城,而我,也失去了自己的心爱之物。不如,你帮助我夺回这心爱之物,我,则帮助你重新得到长安城,如何?”
万古之承5177特别特别毒,根本不符合逻辑。
首先,前面奥斯卡也是才修炼一年升十级
虽然有吸收魂环的等级,但是不是过快了
吗?而且他七岁,多就二十几了,那等唐
三他们过来,那不是。就三四十级,四五
十级了。毕竟还有好几年,奥斯卡第二
魂环900年,你敢信?唐三年限都没这么
高。3000年的魂环,一个20级的人才升两
级。
哥哥♂伯爵一般般
写个小说还民族大义 不知道现在是民族团结嘛
风云123看到第十二章
主角知道原著,知道危险还没有走,后面又没有死就不合理。要么提前离开,要么被杀。每次必死都不死。这样让人怎么看?作者要写成主角靠自己,不要靠运气,不要靠巧合。这样才合理,穿越了还有金手指,还要靠那么多巧合。作者你自己读过你写的章节吗?太虐主了
古月荒极
七分以上是品味不同 七分以下就纯纯是作者写的烂了
翱翔
书名说的是从明教开始,结果确一直在和明教为敌,还是把名字改一个算了
亡冥士
构思很巧妙,在书中设置了很多悬念,等待一一解开,值得品味